一架无人机从加沙废墟上空掠过,精准投下弹药,一栋民居瞬间坍塌。同一时间,东京街头,市民举着“不要成为帮凶”的标语抗议。相隔万里的两幅画面,因一种名为“Sky Striker”的武器被串联起来——日本正考虑采购以色列军工企业埃尔比特系统公司的这款攻击性无人机,而它已被用于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
这本是一次常规的防务升级,却意外撞上国际法的高压线。有法律学者公开警告:若采购落地,首相高市早苗与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或面临国际逮捕令。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基于国际刑事法院(ICC)已有判例的严肃推演。当一国的军购决策被置于“协助种族灭绝”的法律审视之下,技术选择便不再是单纯的安全议题,而成了道德与法律的试金石。
日本政府尚未正式签署采购协议,国际司法程序也未启动。但争议的核心早已浮现:在一个战争罪指控已被坐实的战场上,向当事方提供致命武器,是否构成共犯?尤其当这些武器被用于围困、断粮、定点清除等系统性暴力时,出口国能否以“不知情”或“仅用于防御”自辩?
答案取决于国际法的两个铁律:明知与实质协助。根据《罗马规约》,要构成“协助种族灭绝”,必须证明行为人明知对方正在实施种族灭绝,且其支持行为对该罪行起到了实质性推动作用。2024年11月,ICC已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防长加兰特签发逮捕令,罪名包括“故意造成饥饿”“迫害”等战争罪与反人类罪。这一裁定为后续追责提供了法律锚点——若他国持续输送关键武器,便可能被视为链条中的一环。
日本的困境,还在于其政策转向的激进性。自1967年确立“武器出口三原则”以来,日本长期禁止对外军售,被视为和平主义的象征。但2014年安倍政府以“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取而代之,逐步打开出口闸门。2023年,日本首次向美国返销“爱国者-3”导弹;2025年,政府计划废除仅限“救援、运输”等五种非战斗用途的限制,为出口攻击性武器铺平道路。采购“Sky Striker”,正是这一战略转型的自然延伸。
然而,技术升级不能凌驾于法律风险之上。埃尔比特公司的“Sky Striker”在加沙被称为“死神快递员”,因其常用于城市环境中的精确打击,导致大量民用建筑被毁。尽管尚无ICC官方文件直接将其列为战争工具,但其使用场景与已被指控的罪行高度重合。此时采购,无异于在火药桶边调试引信。
更深层的问题是责任的扩散。决策者常以“供应链复杂”“用途不可控”推诿,但国际法正日益强调“尽职调查义务”。德国曾向以色列出口潜艇,尼加拉瓜据此指控其“协助种族灭绝”,虽被国际法院驳回,但判决明确指出:若能证明援助国明知且有意促进暴行,责任无法豁免。日本若无视加沙现状,执意推进交易,等于主动踏入法律雷区。
这场风波不只是对东京的警告,更是对全球军贸体系的拷问。武器不再只是商品,每一次出口都可能成为历史判决中的证据。日本若想避免领导人未来踏上异国法庭,就必须在签署合同前,先过法律与良知两道关。
军购可以增强国力,但若踩过人类文明的底线,终将反噬自身。真正的国家安全,不在于拥有多少无人机,而在于是否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